Our Blog

Our Blog

公民入籍如何能够申请残障免考?

blog, Uncategorized No comments

公民入籍如何能够申请残障免考?

How to seek Disability Exceptions with your citizenship application?

根据美国移民法,作为归化入籍的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必须通过面对移民官的入籍考试,证明其能听说读写英文并了解美国历史和政府等公民知识。申请人年满50周岁且以绿卡身份在美国居住满20年,或者年满55周岁居住满15年,可以免考英文测试,转而用母语考公民知识。申请人若年满65周岁且居住满20年,不仅可以免考英文测试,而且可以以母语考精简版的公民知识。

我们经常接到客人的询问,他们的父母年纪比较大,身体或精神状况不佳,在学习英语上有很大困难,即便用母语学习并记忆一些入籍考试所需要的公民知识也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帮助他们的父母顺利入籍呢?

对此,移民法上有一条颇为人性化的规定 — 残障免考,即申请人如果有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且这种残疾或损伤影响到他/她学习英文和公民知识的能力,那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申请免考。

具体来说,申请残障免考有如下几点要求:

第一,申请人必须有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或两者兼而有之。

第二,申请人的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必须是永久性的,已持续或预计将持续一年以上。

第三,申请人的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必须影响到他/她学习英文和公民知识的能力,常见的是各种生理或精神上的原因造成记忆力严重退化或丧失。

第四,即便移民局在入籍考试时提供一些便利,如手语翻译,延长时间等,申请人仍然无法通过英语和公民知识的测试。

第五,申请人的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不是因吸食毒品而造成的。

申请残障免考,需要向移民局递交两份表格,一份是常规的N-400入籍申请表格,另一份是N-648残障免考的医学证明,由医学专业人士填写。在实践中,我们遇到的比较多的问题是医学专业人士不知道该如何填写一份符合移民法规定的N-648表格。在这份表格上,移民官关注的不仅是医学上对申请人的生理残疾或精神损伤是如何诊断的,更重要的是看这种残疾或损伤与学习能力之间的紧密联系,因此语言文字上的表述是非常重要的。

有的情况下,申请人本身的状况的确严重,但仅仅由于N-648表格上的内容填写欠妥,其免考申请就不被移民官采纳。我们曾办理过这样一个案件,申请人已有八十岁高龄,持绿卡满五年,思维清楚,精神敏捷,但听力和视力严重退化,近乎全聋和失明。他们的入籍申请是自己准备的,医生在N-648表格上非常简单地将听力和视力上的退化归咎于年迈,并没有说明为什么申请人听力和视力上的退化影响到他的学习能力。移民官很快就拒绝了申请人的免考要求。被拒后,申请人找到我们,要求帮忙重新递交免考申请。我们帮助申请人分析个人的身体状况,联络医生,具体指导该如何填写表格,协助收集辅助证明材料,并在申请人第二次面谈时陪同前往,这一次,申请人被移民官当场告知免考申请成功。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想在公民入籍中申请残障免考,我们强烈建议您聘请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帮您或您的家人顺利达成目的。律师可以帮助您或您的家人就申请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符合残障免考的条件做一个初步判断,和申请人的医生就如何填写表格做具体沟通,并陪同面试,向移民官解释情况。如上文所提到的那位申请人,在第二次面谈时,移民官先是将修改后的表格和补充材料拿进去审阅,然后说申请人不符合要求,因为他没有达到“全聋”或“全盲”的免考条件。我们代表申请人据理力争,并提交事先准备好的辅助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的状况是完全符合条件的。我们的意见最终被移民官所接受。

本文由沈楠律师事务所撰写,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版权所有,转载请勿删减并请注明出处。如需咨询,请致电1-408-373-5965,或发电邮info@nanshenlaw.com. 沈楠律师事务所地址2570 N. First Street, 2nd Floor, San Jose, CA 95131. 网址: www.nanshenlaw.com, 欢迎垂询。

Add your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