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条约贸易商人签证)

基本介绍:

  • E-1非移民签证适用于与美国有双边商务和航行条约国家的公民,其来美国进行国际贸易活动。

条约贸易的资格要求:

  • 必须是和条约国相关的。
  • 必须有实质性贸易, 贸易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服务,银行,保险,运输,旅游,科技和其转换。
  • 主要的贸易必须是美国与条约国之间的(要求占50%以上国际贸易的总量)。

条约贸易雇员(签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必须是和条约贸易雇主属于同一国家
  • 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对雇员的定义。
  • 必须从事执行或管理工作。如果是更低的职能,需要有特殊的资历。
  • 可以为条约贸易雇主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工作。

居留时间:

  • 起始的居留时间是最多两年,每次延期可以最多再居留两年,延期次数没有限制。
  • 如果E-1非移民签证持有者离开美国,再次入境将自动获得新的2年有效的签证续签。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没有必要向移民局提交新的I-129表格。
  • 所有E-1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必须维持在签证过期或被终结时离开美国的意愿。

家庭成员:

  • 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的孩子可以通过E-1签证一起来美国,没有国籍限制。
  • 如果E-1签证的条约贸易商人离开美国,再次入境将自动获得2年有效的签证续签。除非家庭成员陪同条约贸易商人一起出入境,自动续签的时间不适用于家庭成员。
  • 配偶可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