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 (特色文化项目)
基本介绍:
- P-3非移民鉴证适用于来美国进行艺术或演艺相关的表演,传授,或培训的外籍人士,可以是个人或团队的一员。
- 活动须有文化特色,且对相关文化的了解和发展有促进作用。
资格要求:
- 参加的个人或团体来美国是为发展,诠释,代表,培训,或传授特色文化。特色文化可以是民族的、民间的、文艺的、音乐的、戏剧的或艺术的。
- 外籍人士所参与的活动会对相关文化的了解和发展有促进作用。活动可以是盈利的或非盈利的,但所有的活动须和特色文化相关。
- 有关劳工组织需要出具书面咨询文件。
居留时间:
- 外籍人士允许在活动期间居留美国,但不得超过一年。每次签证延期可以最多继续停留一年。
核心辅助人员(P-3S)
- 核心辅助人员(P-3S签证)是来美国辅助参加活动的主要P-3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他们的辅助工作事关参加表演的主要P-3人员且不能被美方人员替代 。
- 核心辅助人员包括教练,星探,训练人员,和其他团队官员和裁判。
家庭成员:
- 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的孩子可以通过P-4签证一起来美国。
- 不能工作,但可以上学。